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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想问的是经济上的法律,事情是这样的,我本来是想跟朋友一块去照个写真
老师,你好,我想问的是经济上的法律,事情是这样的,我本来是想跟朋友一块去照个写真 老师,你好,我想问的是经济上的法律,事情是这样的,我本来是想跟朋友一块去照个写真,但是,照相馆的人说要先交一百块的押金,后来,因为上的学校不一样,时间也就错开了,我现在不想去照相了,要求拿回我的一百,但是,他们说,让别的朋友来照相也可以或者五年之内都有效,请问,这种事在法律上是属于什么情况?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河南)
提问时间:2016-08-31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