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有六个十三、四岁的孩子去黄河洗澡。结果溺水死亡两个。其他
你好,如果这四个孩子对于死亡孩童的溺水没有故意或者过失,也就是说两个孩子的死亡完全是由于家长没有监护到位。那这四个孩子时候藏匿的行为不构成任何民事或刑事责任。 在排除其他人是否有过错的情况下,孩子死亡的结果完全由于家长的监护责任没有履行到位。
需要根据案情过错承担责任
您好,这四个孩子如果没有故意或过失,是不担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