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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我公证处表示过 接受遗赠 现在我发现我手上没有类似回执的证明

我公证处表示过 接受遗赠 现在我发现我手上没有类似回执的证明 是这样的,我爷爷奶奶于2001年在公证处立下遗嘱,我爷爷04年去世 我奶奶去年过世,她去世前给我了这份她与我爷爷共同做了公证遗嘱,把不动产遗赠给了我。 三天后奶奶大礼,过了一个礼拜我委托我母亲(本人残疾人,母亲是我的监护人)去公证处做了接受集成的表示,公证处调出了当时的档案(按我妈说法是向公证助理做了笔录并且归档),对方说要做继承权公证 后联系我的叔叔,他对遗嘱没疑义,就是不肯出面,一个月后 我不放心, 我让我母亲陪同我去公证处, 碰到为我母亲办理备案的公证助理,我问他我算做过表示了吗,他说你已做过继承表示,因为我怕会牵涉到一下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我当时没有录音 ,
继承权公证到现在也没办成,我前几天突然发现我手中一样表示备案的证明也没有,我问我妈,当时是有书面表示吗?归档时回执什么的有吗 她说不记得了,我手上现在没任何东西证明我表示过
我想请教 我现在如何证明我当时做过接受继承的表示,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qulang(上海)
提问时间:2016-08-31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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