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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不实施应急救助
不实施应急救助 三同事共同从事电气作业,一同事触电后,其他两同事并不是忙着积极救助被电者,而是跑去质问其他同事,为什么作业线路电路带电,本来有希望救活的,却因时间耽误而造成死亡,那么这两同事,有见死不救罪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勇敢的心(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0-01-29 16:55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刘江律师
2010-01-29 20:26
具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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