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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涟源市,石马山镇派出所干警办冤案受害人该怎么办?
湖南省,涟源市,石马山镇派出所干警办冤案受害人该怎么办? 爷爷遭叔叔刘国魁一家人殴打,不小心被爷爷踢成重伤,在叔叔毒打爷爷的同时有大儿子其子刘长胜,还有刘旺胜,二儿子其子刘永胜前去劝架,石马山派出所干警来立案调查取证时,叔叔指认是刘永胜踢了他一脚,干警没有调查当事人爷爷,劝架的三个孙子,还有现场劝架的群众,干警在叔叔家里,由叔叔刘国魁本人请证人到自家来做调查笔录,那些证人都是和二儿子家有意见的,其中一个证人80多岁了,自己承认打架时没有在现场,是刘国魁使用手段三番两次的请他才去的,当事还询问另一些现场目击证人,都说没有看见刘永胜踢他,可是干警没有做笔录,现在干警把刘永胜办成故意伤害罪,我们该怎么举报干警偏向,办错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129131622892(湖南-娄底)
提问时间:2010-01-29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