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求法律帮助!属可撤销的协议,一审法院不支持怎么办?
求法律帮助!属可撤销的协议,一审法院不支持怎么办? 2008年3月6日本人摔伤致“左股骨颈骨折” ,在无资质的部队五三五医院(是二级医院)做了“左侧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此手术属四类手术,属三级医院实施),因手术中将三颗固定髋臼的锣丝钉突入盆腔内及人工髋臼与人体髋骨对接参差不齐而造成疼痛不止,一年后,双方签署由五三五医院免费为其行“左侧人工全髋翻修术”,术后签协议是为其行“左侧人工全髋翻修术” 并赔偿2万,一次性了结,患者不再提出医疗事故鉴定及向法院诉讼。可是,因出院后一直疼痛,行走困难,骨质疏松,肌肉萎缩。一年后方知手术医生擅自改变手术方案,将行“左侧人工全髋翻修术” 改变为“髋臼翻修术”,并隐瞒这一事实一年多,直到上级医院认为疼痛,行走困难,骨质疏松,肌肉萎缩是“假肢过长,安装欠佳” 所致,还需重新行“左侧人工全髋翻修术” ,这本应属可撤销的协议,一审法院不支持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心坎话语(湖南-张家界)
提问时间:2012-02-22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