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顾问
原林权证没有丢失,但是现在他和别人签了一个原件丢失的协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原林权证没有丢失,但是现在他和别人签了一个原件丢失的协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事情是这样的,在96年的时候我们村里面由于修路,当时没有现钱,就把我们村里面的树木抵押给了修路承包人,后来修路承包人找到我家里人,要把树木买给我家里,当时村里面已经把林权证过户给了当时修路承包人,已经和村里面没有任何的关系了,就因为这样我家里人就把树木买了,并办了公正手续,但是没有过户成我们家里面人的名字,原因是当时林业局说太麻烦,只要我们签一个证明手续,公正一下就行,我们就这样做了,可是在1年10月以后,我们村里面反悔了,在法院起诉县政府,和林业局,说县政府和林业局办的林权证不合法,要求撤销,县政府和林业局在答辩中说一切程序合法,由于种种原因,我就不细说了,我相信你们也明白,一审说程序不合法,撤销林权证,到二审还是这样,维持原判,我们也就认了,就要求县政府来确权林木,2年多了,尽管一直在找他们,在上访,可县政府一直在推诿,没有明确的答复,年前村里面的干部找到我家的兄弟,说要解决这个事情,就是那20W把这个事情了了(我家里在当时给承包修路人就将近这么多),但是钱要先存在银行里面,一年以后才能取出来,我家里的人不愿意,但是由于当时是我兄弟出头来办的这个事情,现在他给我父母亲要林权证我父母亲不给,他现在说他要去和村里面签协议,就说是原件丢失了,这样的协议如果他要是签了,有法律效力吗,我的父母亲以后在去上访属于违法吗,请速告知,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急急急求(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2-02-22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