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和之前男朋友同居,生了一个孩子,现在争孩子抚养权,我俩都在厦门

我和之前男朋友同居,生了一个孩子,现在争孩子抚养权,我俩都在厦门 我和之前男朋友同居,生了一个孩子,现在争孩子抚养权,我俩都在厦门,现在在厦门起诉不了,法院以他在厦门没有住满一年不以立案,但他确实在厦门住了好几年,只不过暂住证上没有连续满一年,我可以回他户籍管辖地告吗?法院会不会以他不在本地为由不立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6-08-29 16:0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