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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再问一下,紧急

再问一下,紧急 婆婆在儿子结婚之后,出资50万给儿子买房付首付,写的儿子名,是儿子个人财产,婚房,用作结婚以后住。

儿子为给老婆一个交代,把这本属于他个人财产的房做了公证,公证为夫妻共有,给老婆一半房子的所有权,请问他有权吗?

可是后来婆婆知道了,不高兴,让儿子给她写借条,想把这50万约定成借款,防止万一离婚造成儿媳分割。

请问,这个借条有效吗,映射得到儿媳吗?儿媳用还吗?为什么? 

这个事关系到男方在中间的一个处分权,他把他妈给的房子做了一个处分,给妻子了一半,如果他妈让还钱,是男方还,还是夫妻还?老公的妈妈给50万的时候是给到男方的,并没给女方,女方不欠婆婆的,即使男方和他妈做了借条,是不是也和女方没有关系?因为房屋一半的所有权是由男方自愿受益给女方的,女方和男方是一个法律关系,女方并不欠男方钱,是男方欠他妈妈钱,所以出了借条,影射得到女方吗?

好困惑,请各位帮忙,说说怎么办,感激不尽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cchen……(北京)
提问时间:2012-02-21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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