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购房,房产证写夫妻两个人名字。房款是我父母出的首付,贷款部分也是我父母全部承担了
只要对方真实签字的 这个可以司法鉴定,不用担心
1、对方签过字,协议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
2、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来确认房屋产权归你个人所有。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诉讼解决
既然是签过字的,应当有效。你父母的首付款视为对你个人的赠与。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与我联系,预约面谈。
对方当时签过一个协议表明承认房款是我父母出的,是对我个人的赠予。本人签字就可以,否认可以做笔迹鉴定。
但即使如果,两人的房屋产权份额并没有进行过约定,即使有协议,也回避不了对方可得利益,就是一分钱不出,名字上产证,未做份额约定,也只是出资额贡献大小,但也是是50%适当有浮动而已。
结论一句话,当初签错文件,名字不该上产证。
你好,既然房产证写了双方的名字,是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