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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因为工作协调问题发生口角之后双方都动了手之后就散了,

甲乙双方因为工作协调问题发生口角之后双方都动了手之后就散了, 甲乙双方因为工作协调问题发生口角之后双方都动了手之后就散了,双方都没有当场提出要追究、随后不久甲方电话通知其妻子自己被打了、紧接着他妻子带着家属三人来工作单位找乙方询问时因情绪激动甲方几人先动手打人至乙方头被打破出血量大并有脑震荡,随后报警派出所介入!我想问现在这个事情派出所处理是当作一个事件来处理还是分开处理?最初两人发生争执当时双方都没有提出要追究、事后甲方家属把乙方打伤是不是可以算另一起事件?目前派出所把它当做一起事件处理是不是不合理?作为乙方现在可以做些什么?需要做伤情鉴定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6-08-28 14: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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