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借贷往来纠纷
你好!
l、如因公借支,未收到借支款项不需要归还公司。
2、如因私借支,乙受托借支后未将款项交甲,属于侵占,甲可提起民事诉讼也可提起刑事自诉。
3、乙将甲的票据冲入乙的帐,甲可向公司财务主管进行反映,说明情况,要求变更。乙未实际支出却用他人票据套取公司资金,涉嫌职务侵占罪。
4、建议与乙协商,协商不成可走法律程序。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有疑问欢迎追问,如满意请点选最佳答案。
如因公借支,未收到借支款项不需要归还公司。
如因私借支,乙受托借支后未将款项交甲,属于侵占,甲可提起民事诉讼也可提起刑事自诉。
乙将甲的票据冲入乙的帐,甲可向公司财务主管进行反映,说明情况,要求变更。乙未实际支出却用他人票据套取公司资金,涉嫌职务侵占罪。
建议与乙协商,协商不成可走法律程序。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甲与乙均为某公司管理人员,因甲常年外派工作,依据公司流程甲委托乙自2014年4月至5月底从公司借支154000元。
依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对于您的问题,我认为应该先确定您委托代理合同是否真实有效,能否达到真正代理你借款的内容来操作。如果代理关系不成立的,所借款项讲全部由代理人即行为承担全部的还款责任的。
二、如果代理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乙方将所借资金到位不能交付甲方的。
依据民法通则 第七十五条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依据 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三、如果乙方是公司人员,借贷是业务部分内容的,乙方还涉及职务侵占的刑事罪名。依据刑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职务侵占罪】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四、关于乙方的行为,我认为是有意在操作这件事情,又故意。现在您应该起诉乙方,要求其支付已经带领的款项,如果涉及公司利益的额,追加第三人把所有的债务加到乙方身上,有公司直接向乙方催讨。
我建议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履行合同,准备一下证据去当地法院起诉就可以了。然后等法院宣判,时间一般在3个月内解决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只能诉诸于法律解决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序
你这种情况建议及时委托当地律师去法院起诉解决。
协商不成的话只能诉诸于法律解决
准确答复前,需要你提供如下与事件有关的信息:
1.2014年甲委托乙向公司借款的事由,以甲的个人名义还是以工作需要为由向公司借款;
2.乙实际并未将款项交付与甲,甲是如何完成原本需要借支款项支付的事项的;
3.事件发生于2014年,为何甲至今(2016年中旬)才提出返还异议;
4.根据你所表述的公司财务审核流程,公司对于财务收支把控严格,公司对于支出的款项为何没有及时追缴。
1、可以起诉乙;2、不能要求公司将借贷科目调整;
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你好,建议直接保留证据 起诉至法院解决,可以委托当地律师代理诉讼,
乙拒不返还其余款项,公司可以要求乙返还。如需帮忙可以我联系。
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只能诉诸于法律解决
要结合证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