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男方有出轨的嗜好,曾经有外面同居几年不回家的事,有遗弃不管儿女们的生活费用
女方可以起诉离婚,主张赔偿。
要取得赔偿,必须有证据证明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与他人同居的事实,才可获得损害赔偿。离婚的法定要件是感情破裂。婚内也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但他得有支付能力
需要固定证据,可以举报重婚罪,让公安立案,如果罪名成立,可以请求赔偿。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可以向另一个要求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