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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借贷宝向人借款1500元并打了3000元的借条,约定1星期归还
朋友在借贷宝向人借款1500元并打了3000元的借条,约定1星期归还 朋友在借贷宝向人借款1500元并打了3000元的借条,约定1星期归还,私下约定1500周利息400元,利息先扣,实际到手1100元。事后3天,未到还款日,放款人在微信告诉我朋友,跟他合作过的客户可以为其做过桥业务,20000过桥费用400元一天,7天起借,但是必须先押一笔在放款人处所借到的款的金额做为押金,我朋友微信转账1500给放款人,做为押金后,又按要求专了400利息,之后放款人直接删除好友,原借贷宝款项到期时,我朋友无奈只能3000元足额还款。放款人说话嚣张,黑白通吃等,他实名制进行这样的诈骗,金额累计已达5位数,构成刑事案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6-08-27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