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债务转让
债务转让 债权人转让债务于受托人,但为告知债务人,债务人也未到场,请问这样的转让是否有效?
债权人和债务人于2011年12月25日已清算往来账目,当时债务人要求债权人把借条还于债务人,债权人说明天给,之后债权人就一直消失至今,造成债务人没能把借条及时收回;期间,债权人又再次把债务人已还清的借条委托给受托人来问债务人重复要款,请问该债权人是属于什么行为?已还清款项的“债务人”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
等候佳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erry0……(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2-02-20 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