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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男友是在网络平台认识的,后来见面他邀请我去他的酒店里面帮他做管理

和前男友是在网络平台认识的,后来见面他邀请我去他的酒店里面帮他做管理 和前男友是在网络平台认识的,后来见面他邀请我去他的酒店里面帮他做管理,口头承诺过给我开工资结果没有发过,后来赠予我一些贵重物品翡翠,价值三四万吧,我们就同居啦,谈了一年我觉得对他不满意就提出分手啦,分手两年期间他到处坏我的名誉说我偷了他的翡翠,现在他要求我返还他当初赠予我的礼物,请问我要付法律责任还给他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6-08-27 09:3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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