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对方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受害者应该怎么办?
对方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受害者应该怎么办? 事情发生在成都青白江区一农村,受害者家在修建房屋(修建厨房,灾后重建时,未修建),隔壁邻居认为受害者修建房屋给他造成了不便(房屋建在受害者自己的土地上),于是冲到受害者院子用搅拌水泥的铁铲子把对方头部正中(鼻梁正上方)砍成5*2cm,深至骨膜的伤口,当时有修建房屋的工人在场,并及时报了当地派出所,受伤至今已是第三天了,受害者家庭经济属于比较困难的那种,医疗费用庞大,无力承担,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及派出所求助,至今无任何回应。凶手也未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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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雪花飘飘飘(四川)
提问时间:2012-02-19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