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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医院使用无证人员致新生儿死亡,属于非法行医吗?可以追究无证人员刑事责任吗?

医院使用无证人员致新生儿死亡,属于非法行医吗?可以追究无证人员刑事责任吗? 剖宫产时,医院使用了一个有证医生,两个有证护士,和两个无证医生,一个无证护士,新生儿出生需要抢救,因为只有一个医生,无证人员去抢救致新生儿死亡,但是卫生局说医院是合法登记的,无证人员不属于非法行医,没有涉嫌犯罪。请问医院这样使用无证人员到底合法吗,除了要求医院民事赔偿,可以追究无证人员的刑事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ydiem(云南-昭通)
提问时间:2016-08-26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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