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区里建石棉瓦厂,向环保部门投诉没有结果,我们该怎么办???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另外,将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如果你的生活和权益因此受到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 停止侵害;(二) 排除妨碍;(三) 消除危险;
向当地法院起诉请求停止侵害,如有损失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可以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