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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房屋购买问题

房屋购买问题 我是来宾人,来柳州打工二十多年了,现在计划在柳南区的一个城乡结合部和一个当地人合资建一幢房子,宅基地是当地人的。我要的是这幢房子的第二层和第一层的一个车库,但是房产证是写他的名字,我没有房产证。于是和当地人签订了一个合同,合同的内容:我拥有该房屋的永久使用权,我和他及其我们子女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如果遇到土地征收则我可以得到同比例的相应的补偿款项。不知道这个合不合法,具不具备法律效力?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engyu……(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12-02-19 01:08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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