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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请教房屋买卖

请教房屋买卖 事情经过:我爸爸的房子借给我哥哥贷款,签了协议,写明了是借的。其他证都过户给他了,而土地证有我爸爸保管 并没过户。之后爸爸接到通知,房子载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被我哥哥卖了,我们家的土地证不翼而飞。
我想请问:
   1.土地证过户 是否要本人到场 并签字盖章 如果没有到场 签字盖章(我们到土地局查看原件 盖章 签名都是中介伪造的 而且二次过户 我哥哥的签名盖章 也是中介伪造的) 买方的土地证还是合法的么 ?这笔房屋交易还有效么?如果无效的话 是把钱全数退还给买方就可以了么?过户费有谁承担?
   2.中介串通土地局某人 伪造签名 盖章 恶意过户土地证是否违法?
   3.买方在得知土地证上有问题后 仍然对我家通过它所谓的3证进行销户 断水断电 并恶行换掉了我们家的锁 并要求我们以最少36万元赎回(卖出价是29.5万)是否可以告他们恶意敲诈 并对我们造成精神上 和生理上的侵害?(是否要公正人公正 买方知道次土地证一事)?
   4.我爸爸在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协议书》中签了字 同意以35万元买回
这是否对我们家不利 是否就是承认了土地证的合法性 这个协议是否具法律效力 有多大?

QQ 331954685      谢谢帮助 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anwe……(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0-01-27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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