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违约责任与违约金

违约责任与违约金 公司每年有去日本研修,所谓研修就是去总公司工作。日本研修生一样,内定的制度是在日本工作到期后回本公司后工作5年,说是公司培养我们了,必须在本公司工作5年,如有辞职,必须返还公司的培训费,培训费包括体检,机票,国内外交通费,办理护照,签证等一切费用,共计5万元。如果工作了1年就赔偿4万元,工作两年赔偿3万元。以此类推。服务期为5年。劳动合同书没有涉及到违约责任及违约金。在双方约定事项里填写按照公司相关劳动制度执行。公司有工作手册。手册里有培训违约金一项,劳动合同书签订5年服务期。如果提出辞职,如果不赔偿,公司不给办理离职手续。这种公司制度合理吗?我想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给我办理离职证明。我能胜诉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1988……(天津)
提问时间:2012-02-18 20:01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