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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

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 1)婚前购入房屋总价值100万,现金付了80万,贷款20万,其中商贷10万公积金10万。
2)婚后男方收入部分还商贷,公积金冲还公积金贷款
3)结婚4年,现在分居了,商贷总共还了5万,公积金2万,现在房屋挂牌价值300万,房产交易中心成交价约200万
我的问题是:离婚后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割?现在我听到有4种说法:
a) 婚后增值部分一人一半,还掉的贷款总额也一人一半
b) 房屋增值部分的10-30%给对方
c) 增值部分按照 贷款占结婚时房屋价值的比例,算出贷款额的增值部分,一人一半,还贷部分一人一半
d) 增值部分按照 婚后还款部分占总贷款额的比例,算出贷款额的增值部分,一人一半,还贷部分一人一半

请问各位朋友,到底哪个说法比较准确,本人在上海。希望上海的律师朋友能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erron(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6-08-26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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