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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关于交通事故的问题

关于交通事故的问题 去年4月29日我老公在苍梧小区对面加油转弯加油时,撞到一位逆向骑电瓶车的女士。当时是在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没有骨折等伤害,只是脚踝肿了而已。但是5月15日,他们告知我们说他骨折了,并在没有正规执照的诊所里面,拿药敷脚。目前,交警大队判定我们付主责,他付次责,但是,他不给我们出具医院医生开具的休假证明,我们无法向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申报,因此,至今没有协商赔偿处理,我们要求积极处理时,他们一直拖延不予理睬,请问,我们现在要是想要处理的话,应该怎么办,具体赔偿多少,他们应该出具那些证明文件。另外,我们当时提车的时候,交警大队要求我们缴纳5000元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何时能够拿出来?是不是不处理就一直无法拿出来?
希望您尽快给予我们答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niya……(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2-02-18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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