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父亲重男轻女,将财产都给弟弟,却要我卖房报答他的养育之恩,合理么?
父亲重男轻女,将财产都给弟弟,却要我卖房报答他的养育之恩,合理么? 我母亲已经病逝10年,生前和父亲一起购买三套小房,1套自住,2套作为门头房出租。母亲病逝后,父亲又买了一套小商品房,并且和弟弟一起搬到我个人刚刚贷款购买的住房居住,至今已经10年。父亲名下的4套房子全部出租。过了8、9年后,父亲将原来自己住的住房卖掉,给弟弟付了买房的首付。另外一套出租的商品房动迁,弟弟写成自己的名字在别处要了一套商品房,而且还打算将剩余的两套小房卖掉,将钱添到新买的商品房中。父亲也说所有的财产都归弟弟。
我并不是想要什么财产,但是从我上大学后,就没管家里要过钱,他们住在我个人贷款购买的房子中(我每月要还一千左右贷款,是最近一年才将贷款还完),出租父亲名下房子的钱他们也没有给我一分,父亲生病住院还要我拿一半钱,弟弟自己每月至少也三千多元的工资,却一分也没有出,还将出租房子的钱都拿走,尽管如此,父亲却说我没有给他一分钱,反而还要给我交包烧费,一直是他在养活我(有7年左右时间,父亲缴纳我们一起居住的我个人贷款购买的房屋报销后剩余需自付不到一千元的包烧费,后来他不愿意再付,就一直是我自己负担,我结婚后,不在那里居住,包烧费也是由我担负)。请问我每月所还的贷款能否看做是我们在一起生活时每月给付的生活费?我不和他们一起居住,但是他们住着我的房子,将自己的房子出租,我能否认为出租的费用中也有我的一部分?能否将这部分资金抵扣我应付的赡养费?
我前年结婚后,就和老公、婆婆一起在外租房居住,所有费用都是我们自己负担。我和老公每月一共五千多元工资,婆婆有500左右的劳保。父亲每月自己有两千多元的退休金,身体基本没什么大毛病,却要我要么支付一千左右的生活费,他从我贷款购买的房子搬走,要么将他养育我多年的费用一起给他(他是按照我实际年龄计算的,虽然我上大学后就一直自己独立,没管他要过钱),或者我将我自己贷款买的房子卖掉,给他买套房子,作为报答他的养育之恩。弟弟还说,可以由我俩一人出一半给父亲租房。我结婚时,父亲也没给我一分钱,但是我曾在母亲生前从母亲那里拿了2万元钱炒股,现在父亲也总管我要,我应该还么?父亲对我的这些要求合理么?难道我就只有赡养的义务,却没有我应享受的权利?我应该享受哪些权利,怎样才能维护我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_sung……(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2-02-18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