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已结婚,把我的房子名更为儿子名,如果儿子离婚能否被儿媳分去一半?
你可以做个公证,声明只给儿子一个人,如果不做声明,儿子离婚就有儿媳一半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简要回复如下: 1、一般来讲,婚后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明确表示是赠与给夫妻某一方的,不做共同财产。 2、这种方式可以通过赠与合同来认定,为了更保证法律效力,可以将此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