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
未经学生同意办理信用卡,且填写的资料都不是本人的,现在产生的逾期利息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未经学生同意办理信用卡,且填写的资料都不是本人的,现在产生的逾期利息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2007年本人被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录取,学校在寄来录取通知书的同时,附了一张泰州工商银行的银行卡,说是用来存学费和生活费的。
并未告知是信用卡,且该信用卡信息除了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其他都非本人信息。
今年8月份因个人需要办理银行业务时,发现被录入黑名单,查询之后才知道该信用卡有透支,几年来的利息+本金达18645元。
去银行询问,银行表示多次联系,但都联系不上,拉出来的联系电话都不是我的,全部是学校的电话。而且学校的财务老师在我就读期间,就说没有这个人。造成我完全不知道有透支的情况,也不能及时还款。
现在想问一下,这个滞纳金该由学生承担吗?
银行的人说有很多学生都有这种情况,要想消除黑名单,只能自己吃进。这样有道理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akura……(上海)
提问时间:2016-08-25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