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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车祸对方全责,有骨折和毁容,怎样赔付?

车祸对方全责,有骨折和毁容,怎样赔付? 2010年10月4日,4点。在重庆某一交警平台对面发生一起车祸,对方逆向行驶,导致我方车身尾部被撞,由于撞击,我方在后排一人受伤,当场脸部流血,脸部被割伤,在交警的建议下,送往就近医院,去处理面部伤口缝合和CT头部照片。当天结果出来只是轻度毁容。  当天晚上伤者出现头晕,胸闷,胸骨痛等现象。联系肇事方,肇事方不予经济支持入院,遂第二天,患者家属携其自费入院、经过医院全面检查,发现伤者除了脸部毁容之外,还有肋骨第四根撕裂,颈部骨头错位等现象。肇事方一直未出面,几番联系,也未曾垫付任何费用。现已住院半年,请求法律援助,怎样解决,以及肇事方所应承担的除医疗费之外的费用有多少?
在最近一次交警平台交涉中,肇事方表示,要解决问题,就先拿医院的单据去对方的保险公司,看保险公司能报多少钱,剩下不能报的费用,再协商;交警陈某表示,要先签一份协商协议,再出示事故责任认定书。
请问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示时间应该是多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ngol……(重庆-渝中)
提问时间:2012-02-17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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