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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原来来在广州市越秀区办公,现在搬到芳村区,计划9月初搬迁

我们公司原来来在广州市越秀区办公,现在搬到芳村区,计划9月初搬迁 我们公司原来来在广州市越秀区办公,现在搬到芳村区,计划9月初搬迁,在6月分让我们签了知情通知书,告诉我们要搬迁,请问是否可以获得赔偿。本人在公司工作4年,合同10月7到期。但是合同写的工作地点写广州市内,职位是销售助理。我可以提供搬迁通知,和证明本人在越秀区办公的证明。1.请问这样可以获得赔偿吗?为什么?2,请问怎样可以获得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
提问时间:2016-08-25 19:5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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