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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我在阿克苏市一家混凝土搅拌站工作,2011年9月来这家公司并签订了劳动合同(1年)2011.12.12.在打扫卫生过程中,被铲车夹断右手食指和中指,去医院后无法连接,故现在造成右手二、三指仅仅剩下不到一个关节的长度,医院期间医药费公司出了,伙食费暂自己垫付,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要怎样进行处理?何时可以工伤认定?公司应该给予怎样的赔偿(辞职之后)?赔偿后我能不能继续在此公司工作?认定和赔偿需要多久?可以认定为几级伤残(看过书大概是7级),按照阿克苏的标准可以佩服多少?我不是阿克苏户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r1990……(新疆)
提问时间:2012-02-17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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