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用了农民的土地没有使用,农民还有没有使用和买卖权。
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土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用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收获的,由原单位耕种,一年以上未建设的要缴纳闲置费,二年未使用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转交原单位所有。
农民有使用权。但国家再次征收该块地时,只作青苗补偿,其他不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