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捡到弃婴,当时未报警而私自收养,现在快两岁了想给孩子上户口
找其他的人证,再要求开具证明,如果实在找不了人证,就送给民政局的,就说自己捡到一个孩子,但证明不了,这个属于弃婴,依法由你们收养。看民政的怎么说,如果民政开具证明给你收养,就要求他们办理收养手续就行了。按说上户口应该不受限制的,只要在中国出生的都是中国的公民,都应该给上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