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户籍问题
关于户籍问题 您好!
我原籍是马鞍山市农业户口,后来因升学的原因户口迁至合肥。毕业后落户合肥的人才市场,且我已经结婚生子。我家在原籍,属于当地的常住户,现在家里面临拆迁,规定只有马鞍山市户口才能享受安置。我已经把我个人的户口迁至马鞍山市人才市场集体户,我孩子也一直没能上户口。现在我想把户口从人才市场迁至原户籍派出所所在乡政府的机关户,所在的村委会和乡政府也出具的相关的证明,但是到了当地派出所以后却拒绝接受,理由是我已经结婚,不予受理。请问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yb716(安徽-马鞍山)
提问时间:2012-02-17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