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非常迷茫
非常迷茫 律师你好!我是广州一民办学校的教师,在该校从教7年半。可能由于我与校领导的处事意见分歧很大,学校便找理由想辞退我,但根据劳动法必须获得补偿,于是学校根据合同(自己学校拟的合同,不知有无劳动部门的备案)的附加条件(共17条,均为违背者解聘条件),给我找了一条扣上,我很迷茫。
1.他给我的一条理由:周末从事第二职业,影响工作。周末确实确实有私自给学生教课。但应该没有实质性的证据
2.本人没有影响工作,但我没证据证明
3.是不是真的不能得到赔偿?
4.如果想获的赔偿,我该走怎样的途径?
谢谢!
焦急的武老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uyuan……(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1-26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