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关于再婚后一方死亡另一方财产及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继承问题
关于再婚后一方死亡另一方财产及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继承问题 律师:你好,我母亲(丧偶)于2003年与继父(丧偶)领取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当时居住的是继父的平方,2004年继父卖了平房购置了楼房,于2006年取得的房本,房本户主是继父的名字,2012年初继父因为突发性心脏病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现在继父的子女与我的母亲因为这套房子继承问题起了纠纷。继父的子女认为:房子是卖了婚前的旧房子才买的,应该是婚前财产,我目前无权继承;我母亲认为,2003年结婚、2006年取得的房本,按照新婚姻法规定我母亲至少有一多半继承权,即:我母亲分房子的一半、再和和他的子女分剩下的一半。请问刘律师,我母亲的想法正确么?还有继父去世后按照规定合法了13800元丧葬费、40个月基本工资的一次性抚恤金,请问刘律师,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是直接给配偶的么?还是也是按照继承顺序走?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情场食草男(内蒙古-包头)
提问时间:2012-02-16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