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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 楼房,当初谈的是房子归我,我分期给他15万,第一期给五万,但是第一期我准备给她钱时她就不愿走了,说房子她还得要,钱也得要,所以我就没有给她钱她一直住到现在,到现在我也没有给她钱,期间我没地方可去,去年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前段时间突然起诉我说我不给她钱了,请问我这算违法吗?t她一直在那住着,我可以拒绝支付这笔费用吗?我现在已经没有那个能力来支付她这笔费用了,我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我和她的那栋楼房吗?可以等到房子卖了再给她这笔费用吗?还有会影响到我才买的这套房子吗?可以另外申请分期付给他吗?求好心人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2212……(上海)
提问时间:2016-08-24 09:32
已有1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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