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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已办理取保候审
寻衅滋事已办理取保候审 王某与石某因有隙,王某纠集徐某窜至石某住处准备报复石某,现场未发现石某,二人遂持工具对在石某住处里的被害人陈某实施殴打,致其受伤,后逃离现场。两个月后王某、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同日,王某、徐某的家属与被害人达成经济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被害人人民币八万元。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陈某多处创口、左腕部擦伤,属轻伤。 王某、徐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在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二人目前被取保候审在家。 现在法院即将开庭审理,请问到时候王某、徐某会被判刑吗?判的话该怎么判?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寻欢李(广东)
提问时间:2012-02-16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