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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患者家属。我老婆7月6日凌晨4点左右到县医院待产,经检查一切正常,让我们住院
您好,我是患者家属。我老婆7月6日凌晨4点左右到县医院待产,经检查一切正常,让我们住院 您好,我是患者家属。我老婆7月6日凌晨4点左右到县医院待产,经检查一切正常,让我们住院。(平常也在县医院检查,3号也刚检查过一切正常),我们要求剖腹产,可当班医生苏丽香说要8点钟照B超,血,尿液检查才可剖腹,当时孕妇羊水已大量破裂而出,等到8点做B超时医生发现胎儿胎心很弱让我们马上回住院部,苏丽香医师才告诉我们胎儿危急不保,经剖腹抢球婴儿为时已晚,产程延长,羊水流尽,婴儿缺氧,窒息死亡。妇产科副主任黄惠珠居然说是胎儿绕颈导致死亡。我们入院时间7月6日凌晨4点,到发现情况进行手术时时间已是早上10点多,5个多小时的拖延致婴儿无故缺氧窒息死亡。这种情况是医疗事故吗,医院有多大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6-08-23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