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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我和我女朋友想领结婚证,到领证地点,户口上的婚姻状况没填写。

我和我女朋友想领结婚证,到领证地点,户口上的婚姻状况没填写。 我和我女朋友去领结婚证,到领证地点,户口上的婚姻状况没填写,让我们去找公安户籍室,我们道了那,户籍室的工作人员让我们去社区、街道或者单位去开未婚证明。结果我们去了社区、街道办事处和单位,他们却告诉我们民政局现在有规定不给办,让我们直接去婚姻登记那开,我们到了婚姻登记站,却给我们推到公安局的户籍室,说那里有权利给我们开这样的证明。我们又去户籍室,到了那他们说只要社区、街道或者单位给我们开未婚证明,才在户口薄上给我们填未婚。我和女朋友现在还没领上证件。我想咨询一下,现在婚姻法有这样的规定么?到底是户籍室管理我们的户口薄,还是我们就得找社区开这样的证明?这些到底是谁应尽的义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440……(辽宁-朝阳)
提问时间:2012-02-15 08:5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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