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新农村建设后的原屋基地被建农家乐,原住户能否要求赔偿

新农村建设后的原屋基地被建农家乐,原住户能否要求赔偿 2011年新农村建设后,我家搬入政府修建的新房居住,当时政府按每户赔偿2000元,新住房没有要钱,原屋基地被退还为耕地。之前自家耕地被“种都种业公司”租用,原屋基地也按照耕地价格付给原住户租金(青苗费),当时“种都”给在耕地中被建水泥路的住户按相应所占面积购买社保。现在我家原屋基地上正在建设农家乐,请问我要求建设方(建设方与“种都”不是同一人)按修建水泥路的面积购买社保是否合理?
目前农家乐正在建设,我家还未与建设方进行交涉,想咨询下律师此要求是否合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进球卡卡(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6-08-22 12:5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