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姻问题
婚姻问题 本人是2008年结婚,经过民政局注册的,可有一天我发现老公在有一个离婚证,日期却是在2010年1月离婚的。(之前,我不知道他有过婚姻的)请问:我的婚姻有效吗?若干年之后,他的小孩反我,说我的无效,怎么办?我们婚后共同购买一套房子,首付钱是我出,之后共同还贷,房子怎么判?小孩子(2岁多)出生之后都是我带,奶粉钱、学费、伙食费、日常开销都是我出,他偶尔给一点小孩子钱(少得怜,连伙食费都不够),我该怎么起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毛鸡(广西-玉林)
提问时间:2012-02-13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