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签订了1年的劳动工作协议我辞职老板不批我请假半天老板扣除工资500
签订了1年的劳动工作协议我辞职老板不批我请假半天老板扣除工资500 我于2015年6月来到某足疗修脚营业场所上班当时情况不好 老板想与我签订1年的合同当时不知是协议后来也不知道直到现在才知道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一份协议我打算是签订半年我说签订半年老板却说要签只能签一年的要在这里工作的人都是签的一年的,我当时就签了 关于这份协议我当时也没看太多,后来我去要钱老板不给我工资给我发过来的这张协议我才直到是一份协议不是合同这份协议大概是这样的:培训工作协议
甲方:老板的名字 (郑远元修脚服务连锁有限公司代表)
乙方张永明于2015年6月1日到扇子郑远元修脚服务连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廊坊店培训学习,学习期位俩个月期间,甲方负责乙方吃住,并在学习培训期间,给与乙方第一个月2000元的生活劳动补贴,乙方工作所需工服冬,夏俩季共4套,合计550元(甲方只扣取押金300元)刀具一套 (100元)甲方在给乙方第一个月生活工作补贴中扣除一级工作培训押金500元,押金在年终以奖励形式返还乙方。
二: 乙方在工作以后,必须保证在郑远元河北分工资(廊坊)店工作,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1日止,具体工作天数365天,如乙方在本店工作不到所签订的时间离开本公司,需赔付甲方在乙方工作期间所提供的食宿费,每月600元(共俩个月),技术培训费每月8000(共俩个月)一级乙方在俩个月工资学习期间,甲方给与乙方的生活补贴。
三。 乙方工作时间之外,出现任何意外情况与甲方无关。
甲方;苗强 (郑远元修脚服务连锁有限公司代表)
电话:XXXXXXXX
乙方:我的名字
电话: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我的身份证
日期2016年6月1日
然后我在这里工作期间也没有学习过他的技术 因为我没没有得到任何人的教育,以及指导,因为我从事这个工作已经有好几年了,然后他这个连锁店在廊坊有5家左右我于大概8月份调到另外一个店内工作不适应因为没有休假 老板和经理不给休假一天工作12-13个小时没休息时间我承受不住压力选择了,辞职于10月2日离开此连锁店,因为工资是压1个月扣一个月,也就是说我离开此店没有拿到10月份的工资,我只跟老板说了我辞职,然后找了一份工作工作了一个多月,于11月份在外面偶遇此连锁店老板,几番聊天以后我决定回此连锁店继续工作,之后老板说我需要再签订一份合同,其实还是协议,然而这份协议当时签订的时候是十一月份,然而协议上面写的日期是1月1日 当时签的时候我有问老板,老板说写就是这么写,等到明年的7 8月份我就让你走了,10月份的工资他没给我算只给我发了1500元,说剩下1500元等到你离职的时候一起给你,也就是说我现在是压着1个月加上1500的工资,今年的5月29我问老板我要辞职,老板说不允许我这里现在没有人,我说我签的第一份6月份的合同已经到期了,老板说你还签了一份这一份要到7 8月份,我说我请假一个月,我请了一个月假回来以后我要求辞职,老板说再议,第二天我要求请假我说眼睛不舒服要去医院,店长不同意,然后我去劳动局询问,劳动局询问我老板的电话号码,然后劳动局给老板打了电话,老板说我和他签有协议合同还没有到期,然后下午去上班被罚款500元,旷工半天说我屡教不改,8月1日开工资的时候应该给我开的是6月份的工资因为我6月请假1个月,7月开工资没有开给我,他的规定是请假超过10天当月不给开工资全部到下个月给开,我去开工资他只开给了我2000,应该是4000多 他罚款我500元,我回家借支1000元,还有698元在其他店里工作的工资他说第二天开,我说我已经辞职了你给我算工资,这698和这个月的工资我明天来要,第二天去他一分钱也没有给我,当时发工资那天晚上罚款和没给我开清楚的工资的对话我有录音,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我可以拿到钱吗?劳动仲裁我赢官司的几率大不大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446928……(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6-08-21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