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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 议 书 男方:张杰臣,民族:汉族,身份证:342123196406050014
协 议 书 男方:张杰臣,民族:汉族,身份证:342123196406050014 协 议 书
男方:张杰臣,民族:汉族,身份证:342123196406050014,现住址:
太和县城关镇团结路33号。
女方:史俊俊,民族:汉族,身份证:341222198809241840.
双方于 2006年结婚,没有到民政局登记,现因女方不愿与男方在一起生活的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2007年11月10日生育有一儿子,取名:张松霖,为了有利于儿子的成长,暂时由女方的妈妈直接抚养生活,男方不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 育费、医疗费)
2、男方有探望儿子的权利。男方有条件时随时可以把儿子带回自己身边生活,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玫瑰园1栋3单元506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女方名下,产权全归男方所有。女方没有居住权。
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双方同意归男方所有。
三、双方所欠下的四万元债务全部由女方偿还。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签章)
女方:(签章)
2016年8月21日
你好,麻烦帮我看一下可以签字吗?我是女方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6-08-21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