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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问题咨询

婚姻问题咨询 情况如下:夫妻双方在2007年结婚,2008年生一子,后因感情长期不和,后由男方我向当地法庭提起离婚诉讼,但一审判决没有结果,主要是女方现场反悔不同意离婚所致(之前一直是自愿要求离婚)。经过六个半月的等待,计划再次向当地法庭提起离婚诉讼,现在面临的问题是:
1.女方会再次拒绝离婚,如果法庭宣判夫妻离婚成立,在法律上会不会偏向保护女性一方,法律会以什么样的方式来保护女方(如经济上的,或者其他方面,请律师指明其金额数量和其他的情况及应付对策)
2.子女的抚养费是以什么方法来计算的(我们夫妻双方都有固定工作及收入,我和小孩是农村户口,女方为城市居民户口,我和女方居住地都是农村, 小孩的抚养权在法庭上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请律师指明哪种计算方法对男方有利一些,男方该怎样做之后会以这种计算方法计算抚养费的可能性较大.(男方计划在法庭上少算一些抚养费,今后私下再给小孩一部分的抚养费,以免女方提前用完了支付的抚养费或者以此为借口向我要钱,而影响了小孩的生活)
3. 在法庭上除了保护女性和抚养费之外,在审判期间还会发生哪些问题或者女方还会提哪些要求?(我们不存在房产的问题),谢谢律师的详细指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2008cu……(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2-02-12 15:15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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