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法院执行局偏袒一方,推托不执行,也不给出具不能执行的手续。
法院执行局偏袒一方,推托不执行,也不给出具不能执行的手续。 1999年底为响应国家号召,我在自己承包的几百亩荒山上植树造林。谁知恶人横行,将我十多亩林地毁灭,及几十棵大桐树砍掉(有县森林派出所报警及县林业推广站的苗木证明)。一场官司打了我好几年,法律是公证的,2008年9月16日作出[2008]白水民初字第512号民事判决;2009年3月19日由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9]渭中院民一终字第154号民事判决,我均胜诉。然而对方仪仗其在县上有人有势力,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我从09年至今,无数次的向县法院执行庭申请法院执行,执行费用也交了。然而几年了,却没有一点回应,我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多年的官司耗费了我的全部精力及财产。请问能给予主持公道,还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本人感激不尽。(国家规划的生态林地现却被人强占成种成庄稼地了)最恨的是执行局的人还说我要是等不起就自己去北京上访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雪域狂歌(陕西-渭南)
提问时间:2012-02-12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