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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分手欠条有效么
同居分手欠条有效么 一个男人住在女方家里七年多,其前前妻多次上门吵闹要人要钱,女方不堪忍受提出分手,男人同意分手后来却以死相逼提出要钱,女人无奈之下写下了“经协商,某女同意补偿某男五万元作为解除同居分手的条件,因暂无钱支付,他以此为证”,请问这样的欠条有效么?
对方起诉一审我胜诉。对方找了关系上诉,庭审时法官却以“同居期间收入是混同的”这样的形式发问,没请律师的我稀里糊涂我回答了“是”,后发回重审,详见“石岩与魏华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就因为这个所谓的“财产混同”证据,一审重审对方赢了。
后我又上诉,匆忙从外地回来后,二审我请了律师,庭审律师替我做了精彩辩护,但二审判决书完全不顾庭审内容,就好像庭审没有发生过一样,“一认为同居期间收入是混同的...二欠条胁迫证据不足不予采纳,赠与合同是无偿的,而本案中上诉人承诺给付被上诉人50000元是补偿性质的,且该补偿是作为解除同居关系的条件协商形成,该欠条不符合赠与合同同的特征,故上诉人称该欠条是赠与合同、可撤销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信。综上,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但本案由确定为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欠妥,应为同居关系纠纷...”二审终审对方竟然赢了。天大的冤枉,我真是欲哭无泪啊,现在的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49845……(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2-02-12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