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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桐庐的,2015年因为造杭黄高铁,我们村拆了十几户人家,我们是其中之一
你好,我是桐庐的,2015年因为造杭黄高铁,我们村拆了十几户人家,我们是其中之一 你好,我是桐庐的,2015年因为造杭黄高铁,我们村拆了十几户人家,我们是其中之一。而且我们那时响应政府号召,不做钉子户,按照规定日子搬迁!我们是调产安置的,那是我们家是5+1,公公婆婆老公我还有一个儿子!今年2016年 七月份,全村拆迁。这时国家允许二胎,我和老公都是独生子女,7月5号生下第二个儿子!因为二儿子没有安置过,全村又全部拆迁,他什么都没有了!我们去找拆迁办要求安置!他们态度强烈直接说没有的!因为他们现在的拆迁条款中规定自拆迁日起12个月之内可以给予安置!叫我们去找原来拆迁我们的人,他们说我们已经超过一年!但是我们那时的拆迁条款根本没有明确写明这条!而且在2015年我怀过一个宝宝!完全这个12个月以内!但是因为没看到这条规定,放弃了这个宝宝!他们是不是有责任的?我们现在去找村里书记和街道主任,他们一下回复我们没有一下又回复我们他们开会商量一下!吃迟迟不给明确答复,不处理我们的问题!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怎么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6-08-20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