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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劳动仲裁 工伤赔偿

劳动仲裁 工伤赔偿 我于1982年发生工伤,手指断了二根,2000年11月经福州市社保局鉴定为伤残四级,2000年元月鼓楼区劳动局调解做工伤鉴定,享受1982年工伤待遇,调解书的时效是三十天,工伤鉴定时间十一个月,鉴定结果没出来;诉讼时效就过了,我认为这个调解程序违法,工伤以后单位还强制我上班;现在我想向律师咨询我现在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如果能仲裁,赔偿标准是按1982年的还是按近年的标准,能要求给亲属的抚恤金吗,如果能赔偿,赔偿金额能有多少?请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xy111……(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2-02-11 22:2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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