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收取转让费是否合法?
收取转让费是否合法? 我2007年 在不知道房东是谁的情况下 高价租下了一个门面. 我租的是1300/月 (但门面说明了 不得转让)所以没转让费! 过后才知道租给我们门面的不是原房东!他(租给我门面的人)租了两间一样大小的门面两间租金总共1500/月!一间高价租给了我们每月1300/月!我拿到门面后两年内对门面进行了 2次大的装修!花了3万多!两年后 他说要把门面转让给我 叫我给他15000元!还给他写了转让协议!(转让费15000元 房租每月按1500元算!先给了2000元定金等合同签定后,剩余的全部付清!) 房东知道后就很反对!不同意他转让!因为他和房东的合同上写明了《未经房东许可,房屋不得转让。》就和他解除了租凭关系!由房东直接和我们签约。从以前每月1500元,涨到每月2000元。
他和房东协商好以后房东决定:让他转让另外一间,以后不再向我们要转让费。
当他转出另外一间后的第2天就叫了一帮人到我们门面闹事,叫我们给他转让费,如果我们不给就搬我们东西。我们就打了110才把他们赶走。
没过几天就把我们告上了法庭,说我们违反协议。
请问转让费我们是否该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冤枉的啊毛(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0-01-22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