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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未婚同居十年后感情不合,一方可以在不通知对方的情况下,拿走双方共同财产的一半吗?

未婚同居十年后感情不合,一方可以在不通知对方的情况下,拿走双方共同财产的一半吗? 我与未婚夫因工作生意繁忙,加上感情不合,十年没能办理结婚手续,一直同居,同居期间成立一公司双方共同经营。现双方要分手,但他太霸道,爱财如命,蛮横无理,同他协商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是商量不通的(尽管他明白哪些是我们的共同财产),他希望我一分钱也不要拿走才好。所以,为了我自己的利益不受到太多的损失,我决定在不通知他的情况下,拿走我们共同财产的一少半,请问我如果这样做会犯法吗?他如果去法院告我,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rly(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2-11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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